一、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居民身份证
居住在海外的香港特区居民,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请查阅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站有关在海外申请香港特区护照资格和在海外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如申请人从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有旧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请在申请香港特区护照时一并递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不单独受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
按照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站有关香港特区护照申请材料要求和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材料要求,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大使馆备有相关表格,申请人可到使馆填写)。
1、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并选择在我馆领取,请登录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办理。
2、如无法通过网上办理(如未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人士),可在领侨处对外开放时间前来办理。大使馆在受理申请后将把有关资料寄往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审批并制作。待收到入境处寄回的新证件后,使馆将以电邮方式通知申请人到使馆领侨处领取证件。
3、如申请换发,申请人须于领取新护照时出示原持护照或签证身份书,以便注销。
4、若所有材料符合要求,办理时间约需1个月。
5、通过使馆邮寄材料的,申请人需要向使馆及特区政府分别缴费: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需向使馆支付联系费18美元/份;支付给特区政府的费用,请浏览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获取,并按相关要求开具支票或银行汇票,在递交申请时一并提交。
二、香港入境身份陈述书
入境身份陈述书是香港特区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的应急证件。如香港居民在国外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遗失或损毁的情况,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返港;如未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而又急需返回香港,可申领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申请人应亲自在领侨处对外开放时间前来办理。使馆接到申请后,将向特区政府核实申请人的证件和身份情况,如属实,将为申请人颁发《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中文姓名请用正楷填写,外文姓名请均用大写字母填写。
2、彩色近照2张(正面、免冠,55 mm×45mm)。
3、过期、损毁的证件原件或遗失的证件复印件(如有)。
4、在安哥拉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ID1003A表格(请点击下载)。
6、如证件遗失或损毁的,现场填写护照/旅行证补充声明书(可点击下载)。
若护照遗失或被盗,可先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我馆是否有其他人拾到交给使馆。
1、因需与香港入境事务处核查,办证时间无法确定,但我馆将特急处理,具体可咨询接案人员。
2、费用:办理入境身份陈述书,需支付20美元(含进入许可费用);加急办理,每人加收20美元。特急办理,每人加收30美元。
3、取证时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