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外国人管理相关法规
 
2010-02-08 16:33

  根据2007年6月颁布实施的《安哥拉共和国外国人管理法》,安哥拉执法部门可依法对外国人采取驱逐、罚款等处罚措施(附后)。

  我馆在此再次提醒在安中国公民,遵守驻在国法律法规,在安务工务必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工作签证,并及时办理延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安哥拉共和国外国人管理法》全文请详见我馆网站主页/安哥拉简介/安相关法规。

  祝大家在安工作、生活愉快!

                                                 中国驻安哥拉大使馆

                                                 二0一0年二月八日

  附件:

  一、在下述情况下可被驱逐出境:

  (一)无业,且不具备在安生活来源;

  (二)持有工作签证,但未经主管部门事先批准,在非原雇佣公司工作;

  (三)曾被处以罚款,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

  (四)曾被附加判处驱逐出境,但再次非法入境;

  (五)未执行离境通知,等。

  二、对“非法停留”者:

  (一)对超出获准停留期限且不能进行合理说明的外国公民处以罚款,每日罚款额相当于150美元,以宽扎形式支付。

  (二)如在当事人离境时被发现有本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在边防口岸处以同等罚款。

  (三)对持旅游签证、普通签证等在安哥拉打工的外国公民,处以相当于500美元的罚款,以宽扎形式支付。

  (四)被诉具有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况且不能进行合理说明的外国公民,除罚款外,还将根据本法第二十七条对其采取相关措施。

  三、对“无工作签证”者:

  (一)对未经批准而替他人或为自己进行任何形式劳动活动的外国公民,处以相当于1000美元的罚款,以宽扎形式支付。

  (二)被诉具有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况、持工作签证的外国公民,如从事其他活动或所属单位非为其申请签证的单位,除罚款外,还将被驱逐出境。

  (三)为其服务的外籍雇员如出现本条第一、二款所述情况,雇主将被处以罚款,以宽扎形式支付,罚款额相当于5000美元/人,并负担违法雇员离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雇主还将承担劳动法所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对“无证件的外国公民”:

  (一)在安哥拉境内的外国公民如无证件,将被处以相当于100美元的罚款,以宽扎形式支付。

  (二)无证件的外国公民被证实在安哥拉非法滞留,将被处以相当于1500美元的罚款,以宽扎形式支付。

  (三)有本条第二款所述情况的外国公民将被收押至非法外国人拘留中心,直至其被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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